个税的累积预扣法,累积收入额是指计提至本月应发未发的收入总额还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公司经营不善,今年拖了四个月工资,该怎么申报个税啊
现实的樱桃
于2020-09-03 07:46 发布 12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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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9-03 07:50
这个是应发工资,没有扣员工个税,员工社保,员工公积金之前工资,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没有发0申报就可以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相关问题讨论
1.是的,是错误的,需要按对应所属期发出工资去申报,现在申报所属期7月,表示是7月发出工资没有发0申报就可以,2 是的,3 不一样冲掉,少了补计提,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你申报不对需要去更正申报
2020-08-06 12:29:31
这个是应发工资,没有扣员工个税,员工社保,员工公积金之前工资,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没有发0申报就可以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20-09-03 07:50:08
同学,你好,还是你吧,我没接错吧。
2022-03-24 22:37:38
公司暂是没经营,没得员工了,按0申报个税
2019-05-19 21:02:28
你好,申报法人自己的即可
2019-05-19 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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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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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