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请教个问题:我们有一处固定资产马上要拆迁,我们单位有两个方案,一是要拆迁补偿款,再重新购买资产,拆迁补偿款是不是5年内使用就不需要缴企业所得税?第二个方案是资产置换,要房产,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小鱼儿
于2020-09-08 14:05 发布 141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9-08 22:35
同学你好
1、要补偿款方案,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一般情况下,补偿款5年内使用完,就不需要缴企业所得税,但是使用此款的支出,也不能税前扣除;
3、资产置换方案,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换入资产)
累计折旧(换出资产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票据,用于应税项目,否则,无此分录)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差价)
贷:固定资产(换出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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