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良新老师

职称美国金融经济学博士

2020-09-16 13:18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均是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
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
(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2)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3)企业重整制度则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2、三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1)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
(2)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动的条件与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一致的,亦即出现了破产原因。(3)相对来说,破产重整程序开始的条件较破产清算、和解程序更为宽松,不仅在破产原因已经发生时可以申请重整,在债务企业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即有发生破产原因可能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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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均是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 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 (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2)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3)企业重整制度则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2、三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1)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 (2)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动的条件与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一致的,亦即出现了破产原因。(3)相对来说,破产重整程序开始的条件较破产清算、和解程序更为宽松,不仅在破产原因已经发生时可以申请重整,在债务企业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即有发生破产原因可能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重整。
2020-09-16 13:18:42
1、破产指的是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通俗点就是法院宣告企业不存在了,无法生存了,法院把企业财产变卖,偿还债务。 2、重整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说通俗点就是给企业拯救下,看还有没有生存的能力。
2017-06-29 14:26:52
实质合并是企业的合并,即将多个关联企业视为一个单一企业,在统一财产分配与债务清偿的基础上进行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所有企业同类债权人的清偿率原则上相同,各企业的法人人格在破产程序中不再独立。 程序合并是多个破产案件程序的合并审理,体现为对不同法院管辖的多个企业破产案件的程序并案审理、整体重整或破产,通过统一制定集团各企业相互协调衔接的重整计划乃至整个集团企业合一的整体重整计划,达到企业挽救目的
2020-08-07 23:49:08
 企业破产程序——上市公司破产程序  1、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  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2、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3、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4、破产债权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附期限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而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  损害赔偿金。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2、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2021-07-08 13:30:00
破产清算是指以破产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而注销是指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的情形,所以破产清算和注销是不一样的。
2022-03-06 0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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