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梦想成真
于2020-09-22 11:05 发布 207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要扣除的,实物补偿就是安置房这个 按照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 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包含土地价款
2020-09-22 12:24:25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不调整
2020-09-22 09:54:04
你好,需要剔除的,因为这部分所有权没有转移
2020-09-22 09:28:56
你好,需要剔除的,因为这部分所有权没有转移
2020-09-22 09:28:59
你好,需要剔除的,因为这部分所有权没有转移
2020-09-22 0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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