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桂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10-03 22:27

同学你好。
收购的股权>50%
股份支付部分大于总价的85%

yi平 追问

2020-10-03 22:30

股份支付部分大于总价的85%,老师,这里股份支付的意思是换股吗?

桂龙老师 解答

2020-10-03 22:33

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6480万,这个就是股份支付的部分
6480/(6480+720)=90%>85%

yi平 追问

2020-10-03 22:44

好的,老师,这个股权形式,意思就是乙公司手里有股票,用股票来支付吗?

桂龙老师 解答

2020-10-03 22:48

股权不一定是股票,就是所有者权益的那部分。

yi平 追问

2020-10-04 07:32

老师,那可以用盈余公积来支付吗?

桂龙老师 解答

2020-10-04 08:34

同学,不可以的。盈余公积只是所有者权益的一小部分。

yi平 追问

2020-10-04 08:41

老师,那可以是一部分实收资本和一部分盈余公积,合并起来用来支付吗?

桂龙老师 解答

2020-10-04 09:12

股权支付,这么理解。甲的股权是100%,包含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现在被乙公司收购了80%,那,乙就享有所有者权益的80%,也就是80%的股权。股权支付是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不能单独几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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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股权收购中乙公司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 6480÷(6480%2B720)×100%=90%,非股权支付比例=1-90%=10%。 (1)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80%×(9-7)×10%=160(万元)。(2)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1000×80%×90%×7=5040(万元)。(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20%2B1000×80%×(1-10%)×7=5760(万元)。 正确选项是acd
2022-12-13 08:14:14
同学你好。 收购的股权>50% 股份支付部分大于总价的85%
2020-10-03 22:27:34
该股权收购中乙公司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6480÷(6480+720)×100%=90%,非股权支付比例=1-90%=10%。 (1)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80%×(9-7)×10%=160(万元)。(2)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1000×80%×90%×7=5040(万元)。(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20+1000×80%×(1-10%)×7=5760(万元)。 正确选项是acd
2022-10-30 15:58:58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19-05-17 10:20:34
问题1:在企业重组交易中,股权支付不确认资产转让利得和损失,而非股权支付确认转让利得和损失,这是因为股权支付具有特殊性。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在股权支付中,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股东并没有实际获得现金或其他资产,而是通过股权的交换实现了企业的重组。因此,从税务角度来看,股权支付不被视为资产的转让,也就不确认资产转让利得和损失。 而非股权支付则是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在非股权支付中,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股东实际获得了现金或其他资产,因此需要确认资产转让利得和损失。 问题2:书中给的政策是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计税基础都是原计税基础,而这个题给的答案不一样,可能是因为该例题中的股权收购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5个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方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在该例题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8100万,现金形式支付900万,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为90%,低于规定的85%。因此,该股权收购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不能按照原计税基础确定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股权计税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根据规定,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因此,被收购方甲取得乙的股权计税基础为4860万元,收购方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计税基础为5760万元。
2024-06-21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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