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10-20 15:49

假设是这些行业话,你这个进项税额是1000 话,那这个可以抵扣抵扣1000*10%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maize老师 解答

2020-10-20 16:25

就是多抵扣10%这个进项税额基础上面

平安健康就是福 追问

2020-10-21 09:36

能举通俗的例子吗?例子的计算过程麻烦也写一下,谢谢

maize老师 解答

2020-10-21 09:47

请问:4月1日起增值税加计抵减来了,能否举个简单的案例说明一下如何加计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吗?
  举个简单案例
  2019年4月份我山东某咨询公司的销项税额31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4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是多少?
  4月份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答复:
  4月份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0万元*10%=1万元
  4月份应纳增值税额=31万元-10万元=21万元
  4月份需要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1万元-1万元=20万元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26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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