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为运输一般纳税人,运输车辆2016年7月保险到期,2016年7月为运输车辆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开出的发票没有车船税的发票,只在备注栏备注了车船税的金额 ,同时备注了税款所属期是2016年1月-216年12月,我公司付款金额合计要在备注栏体现,那请问问题1:备注栏的车船税金额怎么做账? 问题2:车船税金额直接用备注栏来作为做账依据行吗
淡然的香菇
于2016-08-24 12:58 发布 70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8-24 13:26
老师我公司付款:金额(不含税)119794.9元 增值税(已抵扣)7187.77元,车船税4441.5元,请问该怎么写会计分录,而且是不是需要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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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8-2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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