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单位有一财务负责人、一纳税申报人员,都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协议,也从未在这单位拿过任何报酬。最近有一笔业务,临时缺人,财务负责人、纳税申报人等三人帮助单位完成业务,也未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单位决定支付这三人8000元,就一笔一次付清,有人说该走劳务,有人说直接走工资,该怎么办呢?
衡素琼
于2020-11-25 20:23 发布 75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11-25 20:24
这个人他有缴纳社保的吗
不管是不是在你公司。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人他有缴纳社保的吗
不管是不是在你公司。
2020-11-25 20:24:24
你好写一个委托的协议,可以补充协议 就可能正常付款了
2019-11-25 12:15:39
你好,应该作为劳务报酬发放,不能做工资薪金
2020-11-25 19:55:56
你好,退休了走工资就可以
这个不涉及到社保。
2020-11-25 19:25:24
这个还真是,劳动法专门有这一条要给补偿
2024-03-21 17: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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