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有这么一个情况,甲公司向乙公司付定金1万购买设备,现在甲公司不要设备了,直接把债权转给了丙,丙把尾款付给了乙,再把定金付给了甲,乙收到尾款后把全额票开给了丙。丙这样入账合规吗?
啦啦啦啦
于2020-12-03 10:12 发布 1056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12-03 10:14
同学你好!这个思路是清晰的 可以呀 合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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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偿还债权的入账价值通常应按照双方约定的100万元来确认。
虽然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评估了300万元,但甲和乙协商后认为该债权只值100万元,且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体现了双方对该债权价值的共同认定。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根据双方约定的价值入账更能反映这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
这种债权转让的安排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如果涉及税务等方面的问题,可能还需要按照税务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另外,如果存在其他利益相关方或潜在的纠纷,可能需要进一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合同条款,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2024-07-29 11:38:52
按支付价款确认入账价值的,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1570
应收利息30
贷:银行存款1600
2024-05-17 12:31:22
同学,您好,不是面值。是您实际购买所支付的价款
2022-04-21 09:31:11
后面还有没有其他的调整分录,一起发起来看。
2022-01-21 15:39:23
看一下未来是收债权的合同现金流还是要继续买卖,因为要变现,一般设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03-16 2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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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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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