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行业,上个月有开票运输费9%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表中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第2行中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数据自动带出来了,附表3不是差额征税才会填列么?
任娇娇
于2020-12-04 09:44 发布 132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12-04 09:51
你好,同学。
是的,你这行业是不存在差额计税的。除表三应该是不会有金额 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 110号)规定,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规定,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八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八栏中的“金额”,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填写。第八栏中的“税额”,《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7%扣除率计算填写。
2017-06-14 10:08:57
你好,能把这个表格发个图片?
2017-07-20 17:49:49
还有附列资料表「二」,进项抵扣明细表要填。
2019-02-21 08:40:12
专票不包含
专票认证抵扣了
2022-09-03 08:43:54
您好,一般都是用标准申报。集成是纳税人选用的,不是一定要通过这个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只是通过一表集成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能够达到相对简便的作用。预缴申报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2020-07-15 00:28:2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任娇娇 追问
2020-12-04 09:56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12-0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