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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21:21

同学您好,您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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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您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了吗
2020-12-14 21:21:32
你好,建议问一下银行客户
2019-10-11 20:44:27
你好你这个是啥情况,需要交增值税吗,开1%吗,那填写减免表,2.3.4列,不需要交,2个增值税附表直接保存就可以
2021-07-01 14:18:27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具体指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八)、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九)、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税固定资产是相对免税固定资产而言的,免税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农业生产资料货物免征增值税 (一)、农膜 (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于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税收管理员应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以备检查。 (三)、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脂、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脂、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脂、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素、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草、杀早双、顺式氯氰菊酯、涕来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腈、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 (四)、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配件)。 三、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四、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供电部门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五、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营改增方面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0、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1、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2、个人转让著作权。 1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4、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15、利息收入。
2019-05-22 10:56:01
你好,是否导入的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希望帮到您!
2022-03-04 09: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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