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给乙公司签发票据,由p银行承兑,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 该背书转让方生效”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想p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拒绝付款
善良的手套
于2020-12-27 14:01 发布 727次浏览
- 送心意
杰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清楚的描述一下问题哦
2020-12-27 14:02:3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到期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是对的。
2017-03-31 17:16:38

你好
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公司行使追索权?——甲;乙;丁;P银行
追索金额包括哪些?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汇票金额从到期日到清偿日止,按照规定计算的利息
戊公司对甲乙丙丁4个公司的票据权利时效分别为多长时间?
不能向丙行使追索权
对甲,是票据到期日起2年
对乙和丁是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2020-06-28 15:00:26

你 银行承兑好同学
2023-11-29 16:56:40

你好!一般银行会要求付一部分保证金
2022-06-29 16: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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