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增值税申报表的第7栏免抵退销售额比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少0.52元,有没有影响?可否将0.52做成未开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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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1-04 16:36 发布 74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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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免抵退汇总表
2018-04-04 15:06:0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2019-09-10 17:57:59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上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020-09-27 17:47:36
你好,
可以根据实际更改的
2020-02-23 11:51:30
申报3月退税时有几张发票打算4月申报,是进项还是销项呀
2020-05-27 1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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