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10-13 14:53

一个小规模物业么司,8月刚成立,9月有很多成本未结帐,没有成本发票,但开了5万多发票,充了一些餐费,油费票类的,付了工资还有,还有3万收入,我们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吗?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10-11 23:11

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单位和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对贵公司(即转租人)取得的转租收入不用缴纳房产税。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10-13 14:55

你好!按销售收入算不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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