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取得的发票,2019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该批货物已经销售进去成本,税务机关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请问如何做会计分录?
Y_Yan
于2021-01-26 15:06 发布 911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1-26 15:07
你好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进项税转出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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