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如果签一份合作协议,第一种,应收加盟费10万元,事后又签一份协议减免2万元,实收8万元,您说那我交税应按10万元交还是8万元交?第二种,如果重新签一份协议,说前一份10万元协议作废,以第二份8万元的为准,那是不是就可按8万元来交税呢?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按8万元交税,哪个风险大,为什么
灵巧的音响
于2021-01-29 10:30 发布 326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您可以按第二种的方法
2021-01-29 10:30:42
按8万元来交税。第二种方式风险更少
2021-01-28 16:47:25
同学你好,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按实际收到的8万确认收入,就以8万为基数交税。
2021-01-28 16:47:49
同学您好,我觉得是第二种方法,因为第一种相当于折扣,您这需要在同一张发票里面体现,假如已经开票10万了,那就不太好单独冲2万
2021-01-29 10:34:04
您好!
一般是: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内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 用
贷:无形资产
2016-03-17 14: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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