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本月收到国税局开具的完税凭证,补交本年度1月份的增值税,金额98518,滞纳金11477,原因是我公司本年1月份购入的原材料(进项发票已抵扣),(对方无此经营范围),国税局针对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98518)开局了完税证明,补交的增值税和滞纳金应如何做账?
波斯威尔
于2016-10-19 21:31 发布 94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0-19 21:41
如果将增值税计入原材料,以后领用了会增加本期的成本,国税局会认为有可能降低了利润,作废发票又不可能,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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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6-10-20 22:12:53
如果将增值税计入原材料,以后领用了会增加本期的成本,国税局会认为有可能降低了利润,作废发票又不可能,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2016-10-19 21:41:09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是税务局查账之后才能用这个科目,是吗
2016-10-20 20:42:00
你好,虚开不虚开只有老板自己知道,
2018-11-16 17:27:00
你好,这个需要找销售方出完税证明。
2021-12-28 19: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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