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材料因水灾部分毁损。经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该项损失的理赔正在与保险公司交涉中。 编制甲材料损毁处理的分录 考卷里答案是 直接借:营业外支出10 待处理财产损溢10 我在想难道不应该先编制处理前的分录吗?而且该项理赔正在与保险公司交涉中 说明还没有处理好吧 有些不能理解答案,麻烦老师解释一下
优秀的盼望
于2021-02-24 22:33 发布 1074次浏览
-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2-24 22:34
你好,答案应该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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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个进项税 要按比例 相应转出的
营业外支出=7000*(1%2B13%)-2000=5910元
2021-01-21 18:00:16
你好,答案应该不严谨
2021-02-24 22:34:12
想想那个道理,如果借方不应该是进项税额,那么不是增加进项税额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减少进项税。相当于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科目
2021-11-21 09:44:50
同学你好,是的,是这样!
2024-03-09 08:46:37
这个计入其他收益,没有其他收益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9-11-05 14: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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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盼望 追问
2021-02-24 22:40
萱萱老师 解答
2021-02-2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