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小规模企业,按月报增值税,9月底按收入计提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本月申报缴纳时,是免征教育费附加的,,那这个分录怎么处理?
~嘟嘟~
于2016-10-31 14:50 发布 106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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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实务中借方一般不分明细。
2017-04-20 06:58:57
可以
2017-03-03 10:59:42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附加,不用计提。
已计提的次月交纳时,原科目负数冲回就可以。
2017-08-02 12:35:37
您好,剩余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
2017-01-08 12:55:58
你好,是的,是这样处理的
2020-10-20 1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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