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月末计提固定资产掘进费¥1,650,000其中生产车间管理用设备折旧费¥100,000企业总部办公大楼折旧费¥800,000行政部门用汽车折旧费¥50,000专设销售机构房屋折旧费¥700,000下列各项中,该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制造费用增加¥100,000 B管理费用增加¥950,000 C销售费用增加¥700,000 D管理费用增加¥850,000
落后的宝马
于2021-03-26 15:04 发布 122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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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制造费用增加¥100,000
C销售费用增加¥700,000
D管理费用增加¥850,000
2021-03-26 15:05:19
您好,
按您之前正常的计提折旧,结转就可以,谢谢
2020-04-12 17:11:45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8]170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17-05-31 10:44:07
你好,设计主要是针对外观?
2018-03-28 10:38:51
你好,如果之前进项有抵扣,税率是17%
没有抵扣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2017-06-15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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