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这道题如何解答。
旺仔
于2021-04-06 14:02 发布 885次浏览

- 送心意
黑眼圈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4-06 14:22
您好请稍等,正在解答中。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答案】A
【解析】第二季度外币借款本金的汇兑差额=1000×(6.29-6,26)=30(万元人民币);因第一季度外币借
款利息尚未支付在第二季度确认的汇兑差额=1000×6%×1/4×(6.29-6,26)=0,45(万元人民币);第
季度外币借款利息在第二季度确认的汇兑差额=1000×6%×1/4×(6.29-6.27)=0.3(万元人民币)
所以,第二季度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30+0.45+0.3=30.75(万元人民币)。
【提示】本题中明确甲公司对外币业务采用期初即期汇率折算,因此在借款发生及确认利息时采用的都是期初
的即期汇率。
2019-08-15 10:20:54

学员你好,
税务处理:
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应分别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第二条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 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因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照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此项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发生亏损,除有特殊规定外,捐赠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9-08-24 19:28:30

你好 题目的计算过程好好60-(60-24)*2=42
2021-05-10 10:43:56

请清晰描述问题(财会类),并关闭当前问题,然后重新发起提问,老师看到问题后觉得擅长解答才会接手解答,谢谢合作!
2021-05-10 10:38:23

同学你好!老师看不到题目。
2020-03-25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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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师 解答
2021-04-0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