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5-10-17 15:30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4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4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4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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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应缴费金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5-12-26 18:26:22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2015-12-20 14:04:33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
2015-11-20 15:48:54
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5-10-27 17:58:35
应缴费金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5-09-29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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