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假设月末,我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 我做了账务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其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还要做处理吗?其金额会一直挂在上面吗?要做处理不?
香香
于2021-04-28 15:33 发布 616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不存在结转进项,销项的说法的
2016-10-27 09:23:15

可以的
2017-09-04 22:00:33

你好,分录对的。
2020-04-16 15:02:29

学员你好,计提增值税就是用的分录1,需要将本月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都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也可以年度结转。
2018-01-30 16:26:28

如果是月末计算需要交纳增值税的话,上面两个结转增值税的分录都要做的。
如果月末计算形成留抵税额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做分录的。
2018-07-23 20:10:1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