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劳动合同法中有一个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合同前一天,这个是讲的什么呢?劳动合同的签约失效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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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5-07 14:47 发布 166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5-07 14:52
同学你好
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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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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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