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5-11 15:03
免抵退核销后,生成的应调免抵退金额若为正数,该金额抵减下期的免抵退税额;若为负数,则增加下期的免抵退税额。生成的应调不得免抵金额若为正数,抵减下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若为负数,则增加下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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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好同学,是自动的。同学
2019-08-05 10:12:37
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019-09-17 13:04:02
你好,1、首先,你要明确,这个数据是给生产企业保留的,实行免退税的外贸企业不填退税额
2、两个数据应该是相一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手工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举例:企业申报所属期201502的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应退税额15万元,企业于3月15日前申报,主管税务部门须于3月31日前审核通过,将免抵退税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4月17日(清明节顺延)前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填写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当期应退税额50万元。
3、很多企业在填报这个数据的时点上把握的不好。他们在退税申报当月月底前未到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取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
知单》,也未在当月入帐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关栏目金额不准确,直接影响了“应纳税额”或“期末留抵税额”的准确性。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免、抵、退”税退税申报后,必须于当月月底之前至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取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出口企业取得上述通知单后,应按规定在当月入帐进行会计核算。
(2)、无论当月是否实际收到退税款,出口企业均应于次月纳税申报期限内按通知单上注明的“应退税额”金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税 货物应退税额”中进行反映。
2019-08-05 10:28:05
免抵退核销后,生成的应调免抵退金额若为正数,该金额抵减下期的免抵退税额;若为负数,则增加下期的免抵退税额。生成的应调不得免抵金额若为正数,抵减下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若为负数,则增加下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21-05-11 15:03:48
1、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
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
2、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为什么要说是名义应退税额呢?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实际退税额。
2019-09-17 15: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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