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拿出一部分小股东B的股权找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后会签委托持股协议,目前个人投资的股权是通过POS机打钱的,拉出来的凭条显示是是公司的名字,其实POS机对应的是大股东老板A的私人账户(公司前期运营的钱都是A垫资的),会造成误解投资人以为是钱打入了公司账户,这种做法属于欺诈吗?是违法吗? 我应该怎么说服老板打入基本户呢?
网云. 程
于2016-11-23 10:31 发布 8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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