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5-18 17:52

按规定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做如下分录,未实际抵减时,无需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金额】

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其他收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际抵减金额】

参考文件:《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