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遇到的问题: 1.2019年暂估的固定资产,上期汇算前未取得发票部分对应的折旧已在上期纳税调增,2020年汇算前取得了发票,那上期纳税调增的金额是否可以再本期纳税调减? 2.2020年暂估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补提2019年的折旧计入2020年的损益(未取得发票部分仍做纳税调增,已有发票部分是否可以将2019年的折旧也在2020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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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5-18 23:28 发布 5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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