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们公司发放工资都是在下月发放上月工资,所以申报个税的时候我都是6.15申报5月所属期发放的4月工资,等到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相当于我个税20年一整年申报的是19年12月-20年11月的工资,那我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写20年账载金额就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20年1-12月计提数),实发金额应付职工薪酬借方(2019年12月-2020年11月实发数),我想请问下那我汇算清缴表格该如何填呢,这几处数不一致汇算清缴有问题吗?
小南瓜
于2021-05-21 11:20 发布 670次浏览
- 送心意
森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5-21 11:21
你计提的账上的金额 ,都在汇算前发了的话,实发直接写账载金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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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计提的账上的金额 ,都在汇算前发了的话,实发直接写账载金额就行了
2021-05-21 11:21:37
您好
申报数据不匹配 税务系统检测到会让您写说明情况的
2020-01-15 12:27:42
你是不是计提工资了呢
2019-12-14 13:42:34
您好,没有扣缴个税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2020-04-29 11:24:34
你好,包括的
2017-05-09 0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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