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货物 运输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装卸搬运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该纳税 人2016年7月缴纳当月电费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 扣,且该进项税额无法在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间划分。该纳税人当 月取得货物运输收入6万元,装卸搬运服务4万元,账务处理?
辛勤的绿草
于2021-06-19 13:45 发布 184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茵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6-19 15:27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附件1)
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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