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我想问下:甲食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甲食品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5750元,该设备2018年5月购入,甲食品厂销售食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纳税人取得的专票已通过认证。已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甲食品厂应缴纳增值税额多少? 这个生产设备是否是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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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7-24 17:18 发布 14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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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解答
2021-07-2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