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为什么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大于或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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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7-25 22:03 发布 1826次浏览
- 送心意
艾昵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07-25 23:04
勤奋的同学,你好~
说好了在上海签合同,甲屁颠屁颠的跑去,上海去签合同,乙说我开玩笑的
甲本来很相信这回事的,合理信赖没了
违约责任的可期待利益损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我估计签这个合同,我可以赚他个小目标1一个亿,里面有超额利润,肯定大于合理信赖损失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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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
说好了在上海签合同,甲屁颠屁颠的跑去,上海去签合同,乙说我开玩笑的
甲本来很相信这回事的,合理信赖没了
违约责任的可期待利益损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我估计签这个合同,我可以赚他个小目标1一个亿,里面有超额利润,肯定大于合理信赖损失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2021-07-25 23:04:37

1、可期待利益损失是保护在合同订立、履行等过程中的诚实信用行为。具体指在合同签订之后,一方违约应当支付给守约方不超过合同签订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一、可期待利益的特点
作为一种合同利益的构成要素之一,相比较于信赖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
(1)未来性。可期待利益是一种基于现行签订的合同而得出的将来的合理预期利益,不同于既得利益。这未来的某一时间指的是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或合同履行条件成就之前,期待利益实现仅是一种可能性。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圆满、完全履行完毕后其才能实现。
(2)现实性。“期待利益是一种由合同保障的现实的利益”。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即只有当事人履行了合同,才能将可能得到的利益转化为既得利益。即合同是否履行完毕是期待利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
(3)不确定性。可期待利益将来能否实现,转化为既得利益,这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势;其二,依赖于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附随义务。
二、可期待利益的构成要件:
可期待利益作为一种违约责任,除必须具备一般的违约责任要件之外(即违约行为、损害结果、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无免责事由。),尚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合同合法有效。
(2)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
(3)可期待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必须是违约方所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且必须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
2020-06-10 11:47:33

你好,通俗的讲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签订合同之前,违约责任是在签订合同之后
2021-09-01 17:17:56

学员您好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2020-07-04 13:55:59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只是在商量而已
2021-07-16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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