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会计需要前任会计的账务承担责任吗? 问
不会的哈,各自承担自己做账的责任 答
同一个人名下设立了很多个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 问
你好,这个是要合并计算的。 答
老师好,直采入库存的商品我都做成主营业务成本-硬 问
将加工费做到主营业务成本 答
老师,总公司是小规模享受低于500万,要是注册分公司 问
那个不会的,因为都是增值税的独立纳税主体 答
你好,我在网站上买的中级讲义什么时候可以发货呢 问
是在会计学堂上购买的? 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不是说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一裁终局的原则吗?但是为什么又说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答: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协议的效力裁决不是对于事项的裁决 不违反一裁终局
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当仲裁协议存在,但一方仍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在首次开庭前及时递交仲裁协议书,如果没有递交,则视为自愿放弃,法院受理了,这是不是就成了民事诉讼呀
答: 是的。属于民事诉讼。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和一裁终局相矛盾!!!不明白
答: 你好 根据《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有异议是可以请求作出决定的。 而一裁终局是说的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而如果有异议才会找法院或者仲裁重新作出决定 是两个不同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