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8-13 10:38

1,你这里1对的,直接按担保部分处理

Kelvin 追问

2021-08-13 11:39

老师你好,确定是把担保余值计入租赁付款额里面吗?这道题我看答案它是把50-30计入租赁付款额当中的。所以我一时摸不清了。

Kelvin 追问

2021-08-13 11:43

老师请看图,我现在担心要算租赁负债和租赁付款额时,涉及担保余值50和期满后公允价值30,这两个数字是否计入租赁付款额当中,因为还会影响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8-13 11:55

你这个题目里面,他说了最后的那个租赁的所有权是归那个承租人,这种情况下你就需要减去这个30。

Kelvin 追问

2021-08-13 12:00

我不太懂这里是什么意思,可以解释下吗?谢谢老师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8-13 12:06

他这里是这个样子的,你承担的担保余值是50万,对不对?但未来你能够取得的这个所有权,它的价值只有30万。那么相当于就多支付了20万,多支付了20万,放到了融资费用分期摊销了。

Kelvin 追问

2021-08-13 12:08

我理解是担保设备残值50,结果只剩下30,那承租方需要补20价值。这样理解对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8-13 12:08

可以这个样子理解,你这种理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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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在描述租赁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特别提到了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的情况。 “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这意味着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为租赁资产的剩余价值提供了担保。如果租赁资产的剩余价值有担保,那么在计算折旧时,就需要考虑到这个担保的价值。 “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有担保的情况下,计算折旧的总额应该是租赁开始日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担保的余值。换句话说,折旧是在租赁开始日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担保余值之间的差额。 至于你提到的“承租人自己提供的咋理解呢”,可能存在误解。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不能自己提供对自己(即承租人)的担保。这种行为在逻辑上存在矛盾,因为承租人无法同时作为担保人和被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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