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2019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进滋补药酒一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款2.6万元,另支付购药酒的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货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该批药酒全部报关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0万元。增值税退税率为10%,则该外贸公司出口药酒应退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款合计是()万元。请问老师,为什么是20*13%+20*10%,不是销售收入30*13%+30*10%,还有增值税退税,题中也没有说消费税要退,不理解,请帮助指导,谢谢。
轻松的戒指
于2021-08-13 21:51 发布 838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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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错,这个是不含税的金额
2023-07-11 09:34:41
您好,因为农产品抵扣9%,深加工再抵1%进项税,入成本只有90%了
2024-07-30 23:07:22
您好,这个是这样这样的 300%2B10%2B40%2B5=355 这样的
2023-10-09 14:40:4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08-13 23:13:37
D,应纳税额=168000×13%-1346-100×9%-8425=12060(元),实际税负,12060÷168000=7.18%,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168000×3%=5040(元)
2024-01-22 16: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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