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2020年是免税的。2020年其间收到的进项发票,当时未认证抵扣,到现在2021年6月-7月才抵扣。但管理员说2020年免税期间,所收到的进项发均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请问税局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或文件?
友好的白猫
于2021-08-31 09:36 发布 1386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8-31 09:43
你好 ; 这个免税的业务 规定是不能抵扣的。 所以要转出是合理的。 你曾可以去看看2016.36号文件里面有说的免税业务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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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的白猫 追问
2021-08-3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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