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农副产品有些开免税票的,刚才问税务说不用去 问
你好,你是自产自销吗?还是做商贸的。 答
老师,我们是生产型企业,我们本月交增值税十万,但是 问
你好,这个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正常来说没有收到外汇的部分是不能退税的。 这一部分你计入营业外支出。 答
请问老师。残保金申报中预填的工资和从业人数,跟 问
你好,是的,是需要修改的,不然税务局还是会找你的。 答
老师,我想咨询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问
你好,请直接说出你要问的问题 答
合伙企业收到税费返还,如何入账 问
您好,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答
老师182题为什么要选择B
答: 你好,售价明显偏低的,要按照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平均销售价格=(150%2B130)/2=140,则销售收入=500*150%2B500*130%2B500*140=210000
老师 第20题 为什么要选择B?
答: 留存收益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所以可以说是直接来源。不像收入,需要先形成净利润,然后利润再形成所有者权益。如果已经到了留存收益那一步了,那就直接形成所有者权益了。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这道题为什么选择B,
答: 你好,甲发出招标,是属于要约邀请;乙发出投票书属于要约;甲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是一个签订合同的过程。 招标代理则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为招标人找一个完成招标项目的人,即选一个既有能力又经济的合同伙伴。既然是签订合同的过程,就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事。《合同法》中的“要约-承诺”是合同的基本过程,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要约成立(即到达受约人处),发出的一方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同样,承诺成立,发出承诺的一方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分析一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个阶段与“要约-承诺”之间的关系。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是一个“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是意思表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引诱的不是一个,而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广而告之。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规定(这里使用“规定”这个词而不是“协商”,还不是因为现在是买方市场)来了解如果参加,还需要多知道那些内容。 我在要约邀请中规定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规定了什么样的人可以向我发出要约。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并初步规定(这里又是规定,不是协商)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发出要约的人了解更多的项目情况。 三、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其实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才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因为要约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在这一时刻成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包括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均应在这一时刻之前),即要约成立。 四、评标、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从众多发出要约的人中选出最优秀的法律意思表示人。 五、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出中标通知书,即承诺成立。《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是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律地位能否成立的重要问题,所以以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发出中标通知书,总归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些篡权的味道。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人的第一承诺,是确定合同主体的第一个正式文件,可不能儿戏。如果中标人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是代理机构名义发出的,那么一旦发生问题,招标人可以否认其合法性,到时约定俗成的东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官司难打。虽然一般不会发生,但合同主体还是清楚点比较好,也是投标人的权利。
刘 追问
2021-10-07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