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但开票方是甲公司的总公司,甲公司只是总公司设在异地的一个办事处,合同上盖的章也是甲公司办事处的章,但这种情况,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甲公司、客户各留一份吧?款是打到总公司账户,也是由总公司开票的
沐汐
于2021-10-13 10:14 发布 696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0-13 10:15
你好 ; 这个应该是总公司那边给你签订合同的 盖公章才行的;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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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这个应该是总公司那边给你签订合同的 盖公章才行的; 是的
2021-10-13 10:15:05
可以的,真实合理即可
2017-08-21 13:12:24
你好,让对方出一个委托书,可以的。
2021-10-22 14:55:11
同学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需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因此,不在同一县市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商品用于销售应当在发货的当天开具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如果总分机构之间的商品调拨不是用于销售,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如果调拨用于销售,无论签不签合同都视同销售
2021-10-09 19:42:07
您好,您从食品厂购买代理的商品后出售?
2023-02-11 07: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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