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制药企业持有非上市的仪表生产企业的股权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现在制药企业准备将其出售,预期售价为1500万元,并实现税前收盖500万元,税后收益375万元,苦于找不到受让方,于是委托张先生,并与其签订了一个代理转让合同:受让方出价高于1500万元的部分,作为制药企业支竹给张先生的佣金,于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签署生效后的10日内,张先生提交合法有效凭证时支竹。 就张先生给红阳企业找了个买家出价4000万元购买了非上市股票,这样的话张先生获得2500万元佣金,这个佣金要交增值税吗?要交的话,该如何计算呢?
会计学堂
于2021-10-19 09:36 发布 4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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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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