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敏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0-22 08:59

消费税委托加工化妆品,委托方提供30000元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8000元,收回时7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元,求受托方提货时应缴纳消费税和销售香水时应缴纳消费税

王敏老师 解答

2015-10-23 01:19

提货时:(3+0.8)/(1-30%)*0.3=1.628574万元。
销售香水时:10/1.17*0.3=2.564103万元。应抵扣的消费税1.628574*0.7=1.140002万元
提货时应交消费税1.628574
销售香水时应交消费税1.4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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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委托加工化妆品,委托方提供30000元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8000元,收回时7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元,求受托方提货时应缴纳消费税和销售香水时应缴纳消费税
2015-10-22 08:59:28
正在解答中,请稍后
2020-06-29 15:43:44
你好,题目没有问题的啊
2020-02-13 19:34:30
不考虑其他因素,生产的产品在销售时就可以抵扣已经交纳的消费税
2017-02-23 15:13:53
1)甲企业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40%×5%=26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50÷(1+13%)×5%=2.27万元。 (3)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丙企业,因为受托方甲企业以自己名义购入原材料并销售,因此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40×5%=2万元。 (4)甲企业最晚应在6月10日前申报缴纳消费税。
2023-12-31 1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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