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的,不得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是因为不视同销售所以不通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吗
YLU
于2021-11-10 20:12 发布 2631次浏览
- 送心意
Chen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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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员,不是的,是从贷方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2019-04-02 15:48:03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2020-06-03 14:35:27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你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9-07-04 21:21:57

学员你好,计提增值税就是用的分录1,需要将本月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都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也可以年度结转。
2018-01-30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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