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10-22 14:31
你好!可以抵扣。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原来的生产型的增值税转为消费性的增殖税‚原则上购买固定资产的取得进行税额可以抵扣‚但是也有具体详细的规定
<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比如营业税的纳税人购买设备是不可以抵扣.比如购买的设备用于构成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条例只规定了不可以抵扣的项目.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不能抵扣的项目.
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抵扣。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原来的生产型的增值税转为消费性的增殖税‚原则上购买固定资产的取得进行税额可以抵扣‚但是也有具体详细的规定
<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比如营业税的纳税人购买设备是不可以抵扣.比如购买的设备用于构成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条例只规定了不可以抵扣的项目.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不能抵扣的项目.
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
2015-10-22 14:31:35
买税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额抵扣时不需要认证
2015-11-02 12:34:01
你好,这个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
2017-09-29 09:07:34
见国税发[2004]148号,如下: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4]1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11-11
实施时间: 2004-11-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55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合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中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对纳税人进口货物已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未能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可在2005年1月1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予以抵扣。?
2016-01-11 13:53:09
购进机器设备的进项税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7-04-23 07:46: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