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一般计税,在预缴增值税(600)抵扣分包款(100)的时候,抵扣后的金额是实际缴纳金额(假设为500)。但是在账务处理时,销项税额1000-进项税额400-实际预缴增值税(500)=100。这个100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哪个会计分录呢,具体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处理呢?
醉天星河
于2021-11-15 09:30 发布 172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1-11-15 09:32
计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00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销项税额是实际销售产生的,可以说已经包含了预缴的增值税
2023-12-23 23:58:50

您好
增值税税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收入
2019-05-21 15:18:54

你好!
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2019-07-12 11:44:13

你好,预缴增值税可以抵扣,实际要交的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2019-07-12 11:41:53

你好,10月份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500 然后再都转到未交增值税上就可以了。
2021-10-10 16:00: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醉天星河 追问
2021-11-15 09:39
家权老师 解答
2021-11-15 09:48
醉天星河 追问
2021-11-15 10:01
家权老师 解答
2021-11-15 10:09
醉天星河 追问
2021-11-15 10:19
家权老师 解答
2021-11-15 10:26
醉天星河 追问
2021-11-15 11:30
家权老师 解答
2021-11-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