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9-17 09:50

你好,用销项税额减去预交的增值税以后,剩下的那个差额再去倒推进项税额就行了。如果不想交纳增值税的话,可以用进项税额大于这个差额或等于这个差额。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09:58

老师,那如果己知销项和预缴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可以随意调节的话,计算税负率,税负率=(销攻一预交一进项)/收入,是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01

你好,税负率等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除以不含税的收入,所以说您要看实际缴纳多少增值税,这个是可以调整的,可以控制的。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04

那异地预交的增值税算不算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呢?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08

你好算呀,那个也算的。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13

那如果预缴的全部抵减完后不交税,是否税负率=预缴/不合税收入呀?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税负率就会高于企业税负率2.5%,存在税务风险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16

你好,不应该呀,预交的税款一般也就是2%左右,而且这个税负率看的是一年的情况。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19

老师,看到我的问题了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22

你要总体的看着一年的税负率,暂时的高没事。因为税务局也是开一年的。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22

税务局也是看了一年的情况。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29

那每个月的进项还是可以用税负率来推算的撒?预缴的增值税不能单纯作为已缴纳的增值税来算税负率,而是以(销项一预交一进项)/不含税收入来计算实际税负率,再与企业税负率作比较,是吗,老师?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33

嗯,你好,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是包含预交纳的,还包含你这个月或这个季度又重新交纳的部分。但是每个月都可以按照这个公式来推进项税额。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38

老师,销项是22794.95,预交3669.71(全部抵减完,税负率2.5%,这个月不想交增值税了,进项要多少?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50

你好,告诉我一下您不含税的收入是多少,我总体的一块儿算一下。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0:55

老师,我们是暖通设备安装,销项(9%+13%)22794.95,预交3669.72,不含税收入48316.81(13%的设备销售),进项=22794.95-3669.72-2.5%*48316.81=17917.31,对吗?这样这个月就不用增值税了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0:59

你好同学,算的完全正确,我算了一遍,跟你。一样

静待花开 追问

2022-09-17 11:05

好的,谢谢老师的耐心指导!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9-17 11:07

祝您生活愉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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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销项税额是实际销售产生的,可以说已经包含了预缴的增值税
2023-12-23 23:58:50
你好,10月份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500 然后再都转到未交增值税上就可以了。
2021-10-10 16:00:3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2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5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000。 最后只需要交35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500。
2021-10-10 15:58:30
借,销项100 贷 进项60 未交增值税40
2020-04-01 12:35:21
你好,[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预缴税款的计算 ►房地产业,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建安业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不动产转让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预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019-05-13 16: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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