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2021-11-17 23:23

学员你好,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需要计提

追问

2021-11-17 23:25

老师,为什么不用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呢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1-11-17 23:25

因为这个是费不是税

追问

2021-11-17 23:27

哦,那我看有些解答是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计提呢?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1-11-17 23:30

实务中有些企业想计提,因此通过其他应付科目

追问

2021-11-17 23:34

谢谢老师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1-11-17 23:34

可否给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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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1.计提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
2018-09-29 12:32:3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一)工资总额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资总额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从业人数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从业人数,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数量。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9-08-22 10:34:41
你好,需要计提的 借;管理费用 ,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9-08-02 17:01:17
可以发生的时候,直接,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2018-11-23 14:40:56
你好 没有计提就补计提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贷方其他应付款借方其他应付款贷方银行 借方未分配利润贷方以前年度损益 你去年是怎么入账的
2019-03-29 1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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