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一个协会(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了一个老师开讲座讲课一天费用3200元。关于代扣代缴个税方面不太懂。有以下问题需要请教老师: 1、老师讲课费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局有规定代开地吗?是我们协会所在地的税务局?还是老师居住工作的税务局?还是都可以? 2、老师讲课费的个税由哪方承担?老师还是我们协会? 3、个税由老师或者协会两种不同情况下,应该支付给老师的讲课费要加上还是减去个税还是减去个税金额? 4、入账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可能有些小白,辛苦老师解答了。
孤独的天空
于2021-11-20 22:03 发布 2445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20 22:36
您好!在劳务发生地,也就是协会所在地代开发票,
由协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完税以后的金额支付给老师,
个税是由老师承担的
你们的分录按照你们适用的制度来做哦,记得要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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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劳务发生地,也就是协会所在地代开发票,
由协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完税以后的金额支付给老师,
个税是由老师承担的
你们的分录按照你们适用的制度来做哦,记得要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21-11-20 22:36:39

第一种方式比第二种方式要合适。第二种方式,如果购买货物的话可以记录销售费用,但是如果提现的话按第一种方式处理比较安全
2018-05-24 22:53:27

你好,实际是什么事就开什么,有增值税3%附加税12%所得税看具体金额,现在一般都是代缴代缴,给公司可以去申请代开专票
2019-11-12 13:59:44

您好,你老板的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2017-01-06 21:09:17

个人的直接在发票时就已经扣了,补差应该针对公司的。
2016-10-24 15: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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