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两个公司,其实是一个老板,A公司和B公司都有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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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是否会影响现金流量 问
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一般不会直接影响现金流量表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及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的金额,原因如下: 对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的影响:该项目主要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前期销售本期收到的现金及本期预收的账款等,以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的发生额为出发点,同时考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增减等因素。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只是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实际的现金流入流出,也不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现金收支情况,所以通常不会影响该项目金额。 对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的影响:该项目主要包含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主要依据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应收款余额转至应收账款,只是债权在不同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没有产生与这些项目相关的实际现金流量变化,一般不会影响该项目的金额。 答
老师,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雇的员工预支工资怎 问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再扣除这部分预支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答
我公司为光伏安装第三方,24年因天气原因导致安装 问
电话号码变更了 答
老师你好 麻烦问一下 我们公司被法院罚款了75 问
预缴的数还是按照减去75之后的来申报, 汇算清缴的时候才调增这个75万,按照盈利。 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老师这段怎么理解呢
答: 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提问的说法是恰当的,虽然规定了新购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限制条件: (1)企业类型限制:仅限于符合12号公告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2)时间限制:12号公告有效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固定资产类别限制:①仅限于设备器具,不包括建筑、房屋;②能享受单位价值100%在当年一次性扣除的,仅限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即电子设备。 (4)取得方式的限制:仅限于“新购进”,包括以货币购进和自行建造;而不包括通过债务重组、投资入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 可以看下这个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121083.html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福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请问应付工资总额还是实付工资总额?因为每月工资表中还要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
答: 你好,是根据财务账上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方累计数来计算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这两个政策没有读懂,政策1 说单位负担部分可以在200/月税前扣除,怎么到了政策2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又不能扣除了? 请问怎么理解这两个政策 政策1:财税〔2017〕39号(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政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
答: 你好,这个两个险种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