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请老师可以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吗
mh
于2021-11-30 21:01 发布 1092次浏览
- 送心意
梓苏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2021-12-01 09:30
某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A国的年工资、薪金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现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其税额抵免限额如下:
境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120000/12-4000)×20%-375】×12=9900(元)
从上述公式的计算可知,来源于A国所得的税额抵免限额为9900元。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超过了可以在中国抵免的限额,其差额为100元,不得抵免。如果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居民个人来源于A国的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折合人民币9000元,而在中国依照规定计算出的税额抵免限额为人民币9200元,除了可以抵免本年度在A国缴纳的税额9000元以外,还可以补抵扣上年度没有得到抵免的100元。补扣之后,仍有低于限额的差额100元,即: 9200 - (9000 + 100) = 100 元,该差额即为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相关问题讨论
2种 直接法和间接法
2019-10-30 17:11:41
某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A国的年工资、薪金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现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其税额抵免限额如下:
境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120000/12-4000)×20%-375】×12=9900(元)
从上述公式的计算可知,来源于A国所得的税额抵免限额为9900元。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超过了可以在中国抵免的限额,其差额为100元,不得抵免。如果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居民个人来源于A国的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折合人民币9000元,而在中国依照规定计算出的税额抵免限额为人民币9200元,除了可以抵免本年度在A国缴纳的税额9000元以外,还可以补抵扣上年度没有得到抵免的100元。补扣之后,仍有低于限额的差额100元,即: 9200 - (9000 %2B 100) = 100 元,该差额即为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21-12-01 09:30:35
你好,同学。
如果你是计算税法上的税负,那么第一个。
如果你是计算会计上的税负,第二个。
2020-02-19 20:09:09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间接计算方法是根据企业收入的总额减去可允许的扣除项目,然后再乘以税率,得出的结果即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企业有多种收入渠道,则应该根据收入渠道来确定税率,以保证企业的税收正确性。此外,还要考虑企业的投资收入、损失、减免等情况,以确保企业的税收合规性。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通过直接计算的方法来确定,即根据企业收入的各项收入分别乘以其对应的税率,然后进行累加,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方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企业的税收状况,但是也比较繁琐,需要企业把握各项收入的准确性,以及对应的税率等。
2023-02-20 22:40:57
不好意思,看不到选项。。。。
2015-11-03 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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