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2021-12-01 11:06

同学
你好,
ETC充值是预付款性质,充值方并未实际发生费用。ETC充值费发票为不征税发票,不仅不能抵扣进项,也不能计入费用,不能凭该不征税发票在税前扣除。
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去充值机构开具实际通行记录的消费清单后,凭消费清单和充值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建议不要在充值时就开具发票,应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中,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

暖阳 追问

2021-12-01 11:20

老师,是不是只有公司名下的车辆可以报销车辆的相关费用呢,比如停车费通行费加油费,保险费等等?

星河老师 解答

2021-12-01 11:23

同学,
先补充上面的条文。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由此可见,充值不征税发票由于不能证明支出实际发生,也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星河老师 解答

2021-12-01 11:23

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是不是只有公司名下的车辆可以报销车辆的相关费用呢,比如停车费通行费加油费,保险费等等。

星河老师 解答

2021-12-01 11:24

这个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停车费通行费加油费,保险费只有公司名下车辆可以报销相关费用。
如果公司和企业或者个人签订有租车协议 也是可以报销的。

暖阳 追问

2021-12-01 11:32

老师,可以报销的意思是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么?

暖阳 追问

2021-12-01 11:32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呢?

星河老师 解答

2021-12-01 11:34

同学

 如果协议中已经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那如果发生的这些费用在租入一方账里报销的话,是与合同不符的,如果在租入一方报销并税前扣除,建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此条款。 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可以签订无租金协议,签订无租金协议后,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年检、保养费各地执行口径不同。企业所得税上未见文件原文,增值税处理上例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明确部分政策口径的通知》(甬国税货便函[2017]6号)第三条规定:“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暖阳 追问

2021-12-01 12:38

收到,非常感谢老师耐心详细的讲解!

星河老师 解答

2021-12-01 13:12

<不客气,请评分五分,持续关注学习,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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