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做工商年报,如果半途有股东退出,新股东入股,请 问
24年变更的 ,填写变更后的信息 答
老师,我咨询一下,我们,是乙方开了61万多的税票发票, 问
一般是按照不含税金额*14.5% 这个可以协商 你是扣除对方的钱吗?如果是的话对你们来说,那越多越好,你们按照含税的扣得多。 答
银行流水上面微信转入的款项,注明:应付商户延迟清 问
您好,这个是别人付的货款吧 答
我们公司减资,工商已于2025.3.20核准,我财务上需要 问
您好,账上不用做什么,去注册公司的网站上面变更就可以了,然后就会有新的营业执照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去年8月成立的,2025.3利润将近7万, 问
同学你好,可以逐笔核对公司银行流水,以及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逐步分析 答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怎么理解
答: 你好; 也就是说 规定是: 开出去的支票上,收款人和金额可以先不写,由接受支票的一方自行填写,当然填写的内容需要告知收款人并经收款人认可。没有填写收款人和金额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或者拿去银行做进账。 出票人是必要记载项,没有出票人名称就没有支票,因为支票是出票人开出的,必须有出票人名称 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支票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那为什么收款人没填写可以背书转让,老师
答: 你好,是金额没有补记不能背书,不是收款人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背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被背书人名称可授权补记,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后、补记之前被背书人享有票据权利 B.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C.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答: B,C(1)选项A:被背书人名称可授权补记,但补记之前由于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故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B: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3)选项C: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选项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背书行为有效。


会飞的鱼 追问
2021-12-07 11:23
meizi老师 解答
2021-12-07 11:29